日(12/11日)食藥署公布一項草案,預計在明年要求食品增加標示過敏原的項目,由原來的6類要擴增到11類。原本自2015年到目前,法規要求強制標示含有6項過敏原:
蝦、蟹、芒果、花生、牛奶、蛋,而現在要求新制預計2019年7月上路,要增加5項過敏原標示,包括:
芝麻、葵花籽、堅果類、含麵筋蛋白之穀物、大豆、使用亞硫酸鹽類或二氧化硫等,(其中產品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每公斤10毫克以上製品) 、鮭魚、鯖魚、鱈魚、小鱗犬牙南極魚(圓鱈)、馬舌鰈(扁鱈)等魚類及其製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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